看完同好Catherine的文章,有感:
文章引述網址如下: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cathh&article_id=18838843

我買了房子之後,算了算,
的確有那麼點的不划算!
之前一個月8千(高雄市三房二廳,室內34坪,11年屋)的租金,
加上管理費2120,一個月的租金10120。
住滿20年,共花243萬。
房子哪裡壞了,請房東維修即可。

而我們買了這房子也是11年,室內31坪,房價約335萬。
還加上當初進來的事後的裝修費用總共大約360萬。
20年後,還真不知道能賣多少錢?

之後,每年還得附房屋稅地價稅約1萬元(莫名奇妙的貴)。
然後還有平時房屋維修費&折舊費...等奇怪的支出。

擁有自己的房子,確實有安定感,
但是發現問題,也是有想賣卻賣不出去的無力感。

想換屋,也得經濟許可,
如果是租屋,想換就換。

當然,租屋也是有很多缺點,相信大家都知道,我就不多說囉。

Catherine這篇文章,讓我昨天差點睡不著。
一直思考著如何跟GIGI談賣房子的事情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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